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规范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外国语学院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 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认定要求
1、各班级根据特殊困难(5%)和一般困难(35%)的比例认定出本本班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班级分配名额:一般困难156人,特殊困难:21人。
班级 人数 一般困难(35%) 特殊困难(5%)
12级1班: 40人 14人 2人
12级2班: 40人 14人 2人
12级3班: 30人 11人 1人
12级4班: 31人 11人 1人
13级1班: 40人 14人 2人
13级2班: 40人 14人 2人
13级3班: 31人 11人 1人
13级4班: 36人 12人 2人
14级1班: 45人 16人 2人
14级2班: 44人 16人 2人
14级3班: 34人 12人 2人
14级4班: 33人 11人 2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必须每年进行一次。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如果家庭所在地乡镇没有单独设立民政办公室,盖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政府的章也可以),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注:县政府、县民政局、州市政府或民政局、村委会、城镇居委会盖章均不认可)
3、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注意“年收入”及“家庭人均年收入”的逻辑关系;认定申请表上的“年收入”应与家庭情况调查表上一致;学生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是2015年的表,日期不得涂改。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更换为新表,根据教育厅通知,必须按“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5、各班级将认定并公示过的《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纸质及excel电子版)、每一位同学的《昆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2015年4月6日(星期一)下午4:30前报至博文楼1306张老师处审核、盖章。
外国语学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