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是学生党建工作的中心工作。为落实学校党委抓党建促学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抓学生党建促学风建设的若干措施:
1.根据《外国语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组织发展对象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是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或者因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受到违纪处分的团员,一律不得推荐为党的组织发展对象。
2. 党的组织发展对象在上一学年(含上一学期)中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或者因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受到违纪处分的,一律不得接收为预备党员。
3.预备党员在上一学年(含上一学期)中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有一科不及格的,党支部进行诫勉谈话后,视其态度和表现,可以考虑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上一学年(含上一学期)中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有两科不及格的或者因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受到违纪处分的,一律不得按期转正,延长半年的预备期。待不及格课程补考通过,后续学期无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或者因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受到违纪处分的,支部党员大会再讨论转正问题。
4.正式党员在上一学年(含上一学期)中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或者因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受到违纪处分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能改正的,当年党员民主评议不能评为合格党员,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作出组织处理。
5.以上措施从2011年11月23日开始实施。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1年11月22日